提离职领导不让走
如果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,但领导依然不让你走,你确实可以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强制离职。该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这是你的法定权利,不受用人单位单方面阻止的影响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为确保离职顺利,你应准备以下证据:一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离职申请书及送达证明;二是与领导沟通离职事宜的聊天记录或邮件往来等;三是工作交接单、离职证明等文件。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你已依法履行了离职程序,为可能的法律纠纷做好准备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除了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外,你还可以考虑以下途径: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,尽量达成和解;二是申请劳动仲裁,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;若仲裁结果仍不满意,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吴律师手机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吴律师微信号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